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Argen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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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阿根廷海关制度的法律依据为第22415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行政法规(1982年第1001号政府令)。海关法规定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政策和相关执法程序,主要包括货物的入境、出境、运输和监管等方面。阿根廷联邦收入总局是负责执行海关法的政府主管行政机关。该总局下属的国家海关总署具体负责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及监管。阿根廷全境设有6个海关区,并设有56个海关分支机构。

海关报关的程序比较复杂,要求填报详细的进口单据,稍有错误便罚款或以走私论处。因此,出口到阿根廷的货物装船单据内容必须准确,必要时可请报关行或注册认可的报关代理人协助办理报关手续。自2007年以来,阿根廷海关以打击低价报关行为为由,对进口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对宽泛领域的产品实施海关进口标准价值措施。此外,进口商须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限制。除了某些旧货外,一般无进口限制,但下列物品的进口需要得到政府的事先批准:棉籽、作种子用的土豆、鲜鱼、蔬菜、干果、坚果、桶装苹果、活禽、带毛的家禽、蛋、咸鱼、鱼干、杀虫剂、畜用品、食品、药品、爆炸品、武器、弹药、植物及产品、烟草及糖精等。

2进口许可。2015年底阿根廷取消了进口预申报制度,但又推出了进口监控综合系统SIMI)。根据该制度,1400多种产品被列入了非自动许可证范畴,需要进行审批。截至20196月,阿根廷已取消314种产品非自动许可证范畴。20201月,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宣布恢复实施非自动进口许可制度以强化进口管制,包括进口汽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和家电产品在内的300多个产品划入非自动进口许可LNA产品名录,并将许可证有效期从180天缩短至90天。

3进口配额。纸浆、纸品和某些物品有临时性进口配额。

4原产地证。需提供一份原产地证的正本及三份副本。纺织品、鞋类、玩具等进口的原产地证必须有阿根廷领事认证。

5关税计征制度。阿根廷进口关税分为普通关税与特别关税,特别关税主要用于南共市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进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