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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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贸易保护措施简介
阿根廷贸易保护措施简介
为消除不公平贸易行为对本国市场和产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环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阿根廷在贸易实践中主要采取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加以应对。具体内容如下:
(1)反倾销。阿根廷负责反倾销的部门是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具体调查工作由其下属的外贸国务秘书处和全国外贸委员会负责。前者确定倾销幅度,后者调查国内工业是否因倾销而受到损害,当阿企业或商会向外贸国务秘书处提出要求对某产品的进口开展反倾销调查申诉时,该国务秘书处将征询外贸委员会意见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一旦受理,即开始初步调查,若理由充分,则在35日后正式宣布展开反倾销调查。调查期间,各方(进口商、出口商、阿生产商及有关部门)均可递交各种材料或证据,调查过程中,如已发现国内工业蒙受明显损害,阿主管部门可宣布采取临时性措施,一般为期4个月。确定倾销是否对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是调查的关键内容,主要调查商品的进口量,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国内价格受进口价格的影响程度以及产品进口对阿生产商所造成的影响。整个调查过程持续近一年,最后由外贸国务秘书处及全国外贸委员会建议是否采取制裁措施。如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一般是规定最低FOB限价或征收一定量的反倾销特别税;终裁有效期一般为5年。
(2)保障措施。也是阿根廷防止国外产品大量进口而对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所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其基本过程与反倾销类似,保障措施往往并非针对某一国家的某一税则号产品,而是针对某一大类产品,如阿根廷曾对从南共市以外的所有国家进口的纺织品和鞋类征收从量税。
据WTO统计,自1995年WTO成立至2011年6月期间,阿根廷共发起反倾销调查288起,共采取反倾销措施共205项,其中针对中国的分别多达85起和62项,成为同期对我发起反倾销调查和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之一,仅次于印度和美国。
近年来,阿政府开始逐渐加强各类贸易保护措施,频繁实施了包括征收反倾销税、启用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以及为进口商品设置报关参考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其中,阿政府自08年起开始大面积使用的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措施一度造成家电、鞋靴、玩具、家具、塑料、机械、汽车及其配件、纺织品等600多种产品进口受阻,阿政府还经常对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清单进行调整,增加受管理的产品或修订管理规则,但不预先告知和提醒,增加了贸易活动的不确定性。另外,阿政府还自2010年5月起宣布所有进口商每进口1美元价值的货物,必须同时出口价值1美元的货物这一苛刻的规定。
2012年2月,阿政府宣布进一步强化贸易保护和进口限制措施,除惯用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外,还新设立了进口提前申报制度,即阿进口商在进口所有商品前都需在阿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的网站上填写进口提前申报单,详细注明所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获政府批准后才可购汇,同时进口商还需凭政府批准的提前申报单号码方可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对此,阿政府表示,出台上述强化限制进口措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阿根廷2012年的对外贸易顺差达到100亿美元以上,以确保年底央行有充足的外汇储备来偿还本年度到期的外债,应对金融市场可能出现的震荡。